有譯思|TransThink

張綺容|譯者、研究者、老師

大亨小傳的誕生

有錢財、有權勢的人,叫做大亨;由私人撰寫、記述人物生平事蹟的著作,叫做小傳。

美國作家費茲傑羅(F. Scott Fitzgerald,1896–1940)的代表作The Great Gatsby,讓筆下剛出社會的菜鳥尼克(Nick Caraway),講述富豪鄰居蓋茲比(Jay Gatsby)的故事,中文書名翻譯成《大亨小傳》,一來點題,二來對仗,既貼切又傳神。

這麼神的書名,究竟是誰翻譯的呢?要知道,一本書賣不賣得動,書名很重要。在The Great Gatsby成為《大亨小傳》之前,臺灣出版過兩種中譯本:1954年黃淑慎翻譯的《永恆之戀》,以及1969年王潤華、淡瑩合譯的《大哉!蓋世比》,雖然現在已經沒什麼人記得這兩種譯本了,但說起1971年今日世界出版的《大亨小傳》,許多人就算沒讀過、大概也聽說過。這除了要歸功於書名響亮,譯者喬治高(George Kao,本名高克毅,1912~2008)也是幕後功臣之一。

喬治高才氣縱橫,譯作《大亨小傳》字字珠璣,論正確、論流暢,都在《永恆之戀》和《大哉!蓋世比》之上,順理成章成為台灣《大亨小傳》的主流譯本,就連原著改編的影集和電影——例如1973年勞勃.瑞福(Robert Redford)領銜主演的同名電影、2013年李奧納多(Leonardo DiCaprio)擔綱演出的電影改編——在臺灣上映時,都以「大亨小傳」作為片名。

喬治高和《大亨小傳》的情緣,可以追溯自1930年代,當時喬治高在紐約第二大道舊書店發現The Great Gatsby的1925的初版書,批價僅十元左右,鑒於名著原版不可多得,喬治高立即購入。1968年,喬治高在香港參加中文大學主辦的「翻譯問題研討會」,碰見今日世界出版社的主編林以亮和李如桐,並且順道造訪香港美國新聞處處長馬羅(Sanford Marlowe),三人鼓勵喬治高翻譯看看《大亨小傳》,喬治高便根據當年在紐約舊書店購買的Charles Scribner’s Sons初版,一字一句在稿紙上翻譯起來。

《大亨小傳》雖然是喬治高第一次翻譯文學作品,但初試啼聲便一鳴驚人。喬治高出生在美國,而且曾長時間住在紐約,離作者費茲傑羅的年代又近(兩人只相差十六歲),原著中兩首1920年代的流行歌曲(第四章的The Sheik of Araby和第五章的Ain’t We Got Fun),喬治高翻譯時不但記得,甚至能唱上幾句。

喬治高住在紐約期間,不僅足跡遍及長島的「東卵」(Great Neck)和「西卵」(Little Nick),還同當時的女友(也就是後來的太太)在小說中的廣場飯店跳舞、坐馬車遊中央公園。因此,喬治高對《大亨小傳》特別有共鳴,譯文忠實流利,做到字字譯出,卻不字字照譯,喬治高的語言修養極佳固然是一大原因,另一緣由則在於喬治高翻譯態度嚴謹,凡有疑處必推敲斟酌,與人切磋琢磨。

喬治高寫給林以亮的信中便有這麼一段話,討論翻譯《大亨小傳》的用字遣詞:「譯文第六頁,形容湯姆郣堪能最初出現,我初譯『兩腿拍開』,自己覺得生動,可是這種說法根據上海話,在原則上不能通過,改作『分開』似嫌無力。校樣中先改為『叉開』(意思不完全相同),後又改為『劈開』,不知究竟對否?」

喬治高寫信請教的林以亮先生,本名宋淇(1919~1996),是戲劇家宋春舫之子,也是張愛玲的知己,不僅催生《大亨小傳》、與喬治高談文論譯,更是「大亨小傳」這四個字的創始者。根據喬治高回憶:林以亮率先在一篇討論美國現代文學的文章中將The Great Gatsby翻譯成《大亨小傳》,喬治高從善如流,樂得沿用。

喬志高與「大亨」的情緣,從1930年代延續至今,譯本問世之後,雖然不乏批評聲浪——例如1975年11月,楚茹(本名程扶錞,1928~)於《中華日報》批評喬志高將caterwauling(貓兒叫春)譯成「連番怪叫」,令譯文索然無味——不過,整體而言,依然瑕不掩瑜。或許就如喬治高所言:在語言修養的大前提下,文學翻譯見仁見智、各有千秋,「每個譯者都有權抱持自己的主張,每個譯者對原著的作者,都只能做到『他人有心,予忖度之』而已。」